成立公司後,除了追求營收成長、控制成本、與掌握市場趨勢,最重要的是報稅,尤其是報營業稅。營業稅何時申報?截止日是何時?遲申報或遲繳營業稅,有甚麼罰則呢?我們為您整理以下三大注意事項:
大部分的公司都需要每二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,申報日期是單月的一日至十五日,法定最後申報日為單月十五日,更正上傳最後日為十七日,如果單月十五日是假日,截止日則順延一天。
如果公司有外銷且適用零稅率者,得申請每個月申報營業稅,申請為一個月的期間後,同年度不能再變更。
月營業額規模八萬至二十萬元的行號,使用查定課徵,營業稅併入綜合所得稅,一年繳一次。如需開發票,稅率是5%,不用開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,稅率是1%,營收由國稅局查定。
請參考「什麼樣的發票不可以扣抵營業稅」以及「申報營業稅的方式與特別行業的稅率」。
2.1適用的法律:營業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,未逾30日者,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報金,不得少於新臺幣1,200元,不得超過12,000元(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9條)
2.2最嚴重的情況:逾30日者,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%怠報金,無應納稅額者,滯報金為1,200元,怠報金為3,000元。
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者,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,每逾3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1%滯納金;另外,如果有不可抗力的因素,可向國稅局報告,得於其原因消滅後10日內,提出具體證明,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者,免予加徵滯納金。(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0條、稅捐稽徵法第20條)
逾30日仍未繳納者,除移送強制執行外,並得停止其營業。
申報與繳營業稅是公司重要的義務與責任,無論滯報金或怠報金,都是另筆不必要的支出。一般公司申報營業稅的程序不難,記得準時申報與請專業人士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