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網路交易的普及,越來越多民眾在家經營網拍業務,對此類型營業樣態,以台灣地方稅務局的說法,如果住家被登記為網拍營業場所,但實際上房屋並未用於辦公或堆置貨物,且交易均透過網路平台完成,則房屋仍可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。此外,住家用房屋稅率若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的優惠稅率,必須滿足四大條件。請看本文解釋。
隨著網路交易的普及,越來越多民眾在家經營網拍業務。依據地方稅務局的解釋,如果住家被登記為網拍營業場所,但實際上房屋並未用於辦公或堆置貨物,且交易均通過網路平台完成,則房屋仍可適用住家用房屋稅率。
根據《房屋稅條例》,房屋同時作為住家及非住家用途時,應依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非住家用的課稅面積,最低不得低於房屋總面積的六分之一。
許多在家經營網拍的民眾僅利用手機或電腦處理業務,並不在家中囤貨,擔心這樣的經營行為會導致房屋稅增加。
地方稅務局表示,若營業登記的房屋主要用於居住,而無辦公或堆置貨物的情況,則房屋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。
如果有使用房屋的一部分作為辦公或堆放商品,則需按該部分面積適用營業用稅率,且營業用的課稅面積不得低於房屋總面積的六分之一。
例如,小美房屋面積為90平方公尺,經營網拍並在住家堆放貨物,使用面積占一半。此情況下,45平方公尺按住家用稅率課徵,另45平方公尺按營業用稅率課徵。
如果實際營業用面積僅為12平方公尺,低於90平方公尺的六分之一(約15平方公尺),則應按15平方公尺計算營業用稅率。
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及非自住住家用,住家用房屋稅率若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的優惠稅率,必須滿足以下4大條件:
符合以上4項條件,方可享受自住住家用稅率。